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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醉驾后停在高速公路上睡着了 交警提醒:车主莫抱侥幸心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30 10:42:00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何乐)“五一”假期将至,高速即将迎来出行高峰,道路交通压力倍增。30日,湖南高速交警发布两起酒驾典型案例,为广大驾驶员敲响警钟。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务必严守交规,平安出行。

4月12日凌晨4时许,娄底高速交警涟源大队民警巡逻至二广高速2101km(北往南)路段时,发现一辆小车停在慢速车道上。该车既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也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情况十分危险。民警迅速做好示警措施后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刘某正在车内呼呼大睡。唤醒刘某后,民警发现他站立不稳、意识模糊,且浑身散发着浓烈酒气。

经询问,刘某交代自己晚上喝酒到凌晨1时许,休息两小时后自认为没事,便开车上了高速。没想到途中酒劲发作,实在难受,他竟直接将车停在路中间睡起觉来。民警随即将刘某带离高速,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高达194mg/100ml。后续抽血检测显示,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7.7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最终,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安全教育,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由于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一天晚上8时许,株洲高速交警芦淞大队民警在莲株高速白关收费站执勤时,也遇到了一起酒驾事件。当时,两辆小车突然停在了收费站内广场,民警上前查看,发现两名驾驶人正站在护栏外。

面对询问,两人称是因为内急才停车,但民警闻到他们身上有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张某、余某的检测结果分别为37mg/100ml、34mg/100ml,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两人交代,当晚他们在株洲市姚家坝乡聚餐时喝了啤酒,自认为喝得不多,便驾车返回株洲市区。最终,张某和余某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五一’假期,聚餐、聚会等活动增多,酒驾行为也随之增加。酒驾不仅会对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产生严重影响,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湖南高速交警提醒,出行途中车主莫抱侥幸心理,要守法驾驶、文明行车,并注意劳逸结合,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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