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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监管局:对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财险机构,及时采取早期处置措施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19:41:00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4月3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围绕全面强监管严监管、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深化改革推进开放、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形成有利发展环境等五方面细化20条具体举措。

《工作方案》指出,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按照金融监管总局统筹部署,做好财险机构监管评级评价和分类监管制度落地实施。加强评级评价结果运用,结合机构不同禀赋和风险特征,“一司一策”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机构,“跨前两步”提示风险,及时采取早期处置措施。按照“鼓励一批、规范一批、清退一批”的分类监管思路,探索建立北京地区保险中介机构分类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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