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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眼|为民营经济营造好环境要念好“三字诀”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20:35:00    

民营经济活则经济活,民营经济稳则经济稳。对经济大省山东来说,民营经济无疑是一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核力量: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51.7%;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63.5%;民营进出口占全部进出口的75%;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80%以上;民营经营主体占全部经营主体的98.9%。

民营经济是典型的“候鸟经济”,哪里生态好,企业就“飞”向哪里。如何确保民营经济拥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充足的发展空间?3月28日,山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谈到,将着力在“立、破、放”上持续用力。如何念好这个“三字诀”?《时政眼》为你梳理。

(一)“立”

“立”就是加强法治环境建设,保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对民营企业来说,不需要政府“溺爱”,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有效的“定心丸”。根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作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已被列入年度立法任务。早在2021年,山东就制定了《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下一步将适时修订,确保各类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不仅是省级层面,各市也在积极推进法治环境建设。比如,今年,青岛将启动《青岛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起草准备工作。青岛将打通政府间平台,实行市级奖补资金直达企业机制,同时还将做好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底数摸排和清偿工作。

法治保障不仅体现在条文里。2024年,山东先后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全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现场推进会议、民营企业座谈会等,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保驾护航。

(二)“破”

“破”就是坚决打破各种壁垒,让各类企业各展所长、充分竞争。

这些年,谈到民营企业时,经常用到“隐性壁垒”一词。所谓“隐形”,就是不表现在外,看不见、摸不着,想要破除,难度可想而知。

那么,究竟什么是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隐性壁垒?比如,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待遇平等“四个平等”没有做到,“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三门未拆。再如,政商关系“亲而不清”“清而不亲”,市场准入方面审而不批、许而不可等等。

在破除“壁垒”方面,基层有不少好做法。乐陵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施行“双盲+双异地”评审。评审专家从专家库“盲抽”,不显示专家的姓名和电话,对投标文件“盲评”,不显示投标人信息,同时代理机构“异地候标”、评审专家“异地评标”。这样的做法可有效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差异化对待。

实际上,打破的又岂仅仅是政策、制度的“壁垒”,打破的更是思维里的那道墙。 简而言之,就是“一视同仁”,不戴“有色眼镜”,让民营经济享受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待遇,形成类似于热带雨林的生态,让经营主体竞相生长。

(三)“放”

“放”就是坚持“非禁即入”,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

去年,民营资本首次进入山东核电领域,民资参股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比例达到40%。核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对安全性有着极高要求,一直以来都是民营资本的“禁区”。山东放开民资参与核电这类高门槛领域,象征意义不言而喻。

今年,山东还将持续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公平开放,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两新”,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战略。越来越多民营企业“入局”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与“国家队”“省队”优势互补,将为山东创新驱动和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其实,不难发现,“立、破、放”三者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可以说,“立”是前提,法治建设为市场提供稳定预期;“破”是手段,打破壁垒,让资源流动更自由,为发展扫清障碍;“放”则是结果,实现市场空间开放,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欲致其高,必丰其基;欲茂其末,必深其根。一系列新措施、新手段,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充足的阳光、雨露、土壤,定能让民营经济这一池活水活力无限、四季皆春。

(大众新闻记者 于新悦)

责任编辑:赵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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